《五蕴心理学》85期|第三章 |3.5.8 识蕴与意识的鉴别(下)75
发表时间:2022-05-22 21:27 ![]() 古典所记载的心理学中,有一种简化版,叫一意识说,即把眼耳鼻舌身识视为感官活动,称为五识;内在诸识,统称为意识。但佛家感官为六门,五识有内外层级,意门也有五蕴层次。这样,一意识说中,其“意识”的含义必然包括所有内识(即上述之名蕴)与意门诸识。这种观点有两个问题:第一,把眼耳鼻舌身五识的内识排除在五识之外;第二,把意识的色蕴排除在色蕴之外;因此与佛家的六门五蕴心理体系是不相符合的。《摄大乘论》把持这种主张者称为“一意识师”,但未指明为何派谁人。主张感官只有五门,并以意识为内识总称的心理学说,是数论学派的主张,对佛教大乘学派也曾有相当的影响。因此,使三世纪以后的佛家心理学也出现了理论内部不一致。这种理论上的不可能性,表示如下:
判断,总是客观的;实质上则是成功地把观念加之于对象,或同化成功。
判断是知,理解是悟;判断是沿用旧知识,理解是建立新智能。 识蕴的心理纬度、世界维度、工作模式和判断理解形式,都与其他心理机能形成明显对比。 ![]() 文|节选自
作图者:佚名
|
2023-05-12
2023-05-12
2023-05-12
上一页
1
下一页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