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蕴心理学》74期|第三章 |3.5.4 识蕴的理解机能二 理解的基本分类44
发表时间:2022-05-22 20:53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(承接上一期文) (二)识解:指挟带着情识的理解。理解,不仅是主观的看法,也是主体的行为;不仅所理解对象会与主体发生感应,中介信息本身也会引起情感、精神的感应;因此,理解的结果,总是观念与体验混融的产生物,绝对客观理解只是一个真理的理想。带着感情色彩看问题,在认识论中是受批判的;但在生活中更多地以涵盖更广泛的“合理性”看待它。在中国与印度,“识识”与“智知”的区别,代表了这种反省。佛家还把下地慧眼对上地境界的理解、低级智慧对高级事物的理解,统称为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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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图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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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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