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文化 心性文化 民俗民风 - 公益信息网

《五蕴心理学》67期|第三章 |3.4.6 动机的作为性(下)

51
发表时间:2022-01-02 23:33作者:惟海禅师



全书文脉图



第三章文脉图












只要有动机,就会牵动能动系统,在心理系统乃至整个身心系统中留下深刻的影响,点点滴滴,塑造出新的身心模式,成为业力,渗透到自己的身心行为和社会关系之中,招感相应的未来果报。
——惟海法师《五蕴心理学》





正   文

(承接上一期文)
动机既然是有意识介入的主动活动,就要承担主体责任,表现为业力效应,因此传统认为思即是业,即动机为业,修行就是修业、修思,实即动机修养,更具体地讲是提高“思心所”的成熟水平,包括提高动机意识水平和端正动机,如孔子所说“思无邪”。动机活动若处于前意识或下意识水平,往往放纵动因的推动力而按低级需要取舍作为,表现为带有一定盲昧性的心行,可分为五类:受取、情意、分别、造作、住著。由于对这些动机的认识处于前意识水平,在社会生活和佛教道友之间,都常遇到一些动机决择的困窘和似是而非的拟议。
一、受取的有为和无为:受与取,在这里是同义词,指对境界的取执。受取是对境界信息的主动接受,是有意注意在取境中的作用的表现。例如,一个境界现前,马上投予注意,看看是什么,这就是受取。一般来说,对境界给予有意注意,是取境活动必不可少的,但有为有漏也从这里开始发生。不受不取就是无为吗?不受不取是否对呢?摩诃拘絺罗第一次见佛时说:“我于一切法不受。”佛问:“汝于此法受不?”摩诃拘絺罗无言以对。在大乘经的经末也常有一句:“于一切法不受,即得漏尽成阿罗汉。”它们之间同异如何?如何领悟?如何把握?这里有一个修行发悟的突破点。
二、情意的有为和无为:无论古今东西,情意都受到批判和提倡双重待遇,如一方面指斥情意不净,有欲有爱,如情欲爱恨;一方面又强调要有感情、有爱心,如仁爱博爱慈爱。声闻佛教就以断爱为中心。人问阿难:修道为何?阿难回答:断爱,断爱得解脱。大乘则强调,修菩萨道要慈爱众生,下至蝼蚁。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宗教内或在科学心理学中,无情无爱心者的人性人格都会受到怀疑。受情感意欲激发的动机,应如何抉择取舍?无情无爱就是修道吗?从这里能透过所谓“宗教感情”与宗教性“衷忱”之间的关隘(注:本书把人与人之间的精神性感应称为“忱”,区别于“情”)。在佛家看来,情渗漏怎么能作为信仰呢?至少措词不准确。

三、分别的有为和无为:分别指认知的分析综合活动中所挟带的主观想象、武断宰割。认知不能无分别,但一切分别皆有虚妄。修加行中有“无分别加行”,禅宗更特别强调 “莫分别”,但释迦佛却是主张“分别说”的,抉择菩提分更是必须“分别”,它们之间矛盾吗?如何取舍?若透得过,能使求知动机的水平得到突破性提高。

四、造作的有为和无为:造作即盲目妄动,即造作思。有为法遭到批判,在于盲目妄动本身是低级的能动形式,又是败行酿祸、招感恶果的主要力量。如果发展到不良动机的程度,则属于应在伦理高度进行针砭修治的问题。佛家修行治心的重点就是把盲动性提高到自觉水平,并导向善有为。发心成佛是有为吗?百事不为是无为吗?弥勒《辩中边论》把“思”称为“推心所”,即动机是主动性,主动性又受什么调控?

五、住著的有为和无为:住著指意识的智慧性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前,在各种认识与有情活动中,处于盲昧或半盲昧的状态,以自己的片面经验、感受、知见、冲动为本,形成固陋的身心模式,表现为自我中心的立场、态度、行为方式。典型的表现是固必臆我,即顽固、偏执、主观臆断、我向思维。这种蒙昧意识的力量,就是住著有为。毋住、毋著、毋我,是高级修养,如《金刚经》的“应生无所住心”。固执和坚守、应然与必须,知见与主见、无我与主体性,如何辨别取舍?如何从实证上透过?

这些下意识的动机活动经常面临着这样的两难困窘,表明了动机思惟需要知识和理性。若动机思惟的知识和理性比较充分,其动机就会达到显意识水平,往往表现为运用概念、言词进行动机性思惟,形成高度的动机自觉,与心理自觉、人生自觉相关联的范畴发展成为动机思惟的工具,而不再是单纯受本能需求的上行性支配。想蕴、行蕴、识蕴都有自己特有的范畴,认知范畴是认知模式,能动范畴是行为模式。动机活动所使用的范畴主要有:业、报、正邪、净秽、可必、要不等。分类观察,动机领域的理性范畴,以业、报为代表,佛教更强调慧命。范畴行法“业”,体现着内外因素、内外行为及其作用力中所具有的主体责任内涵。“报”的范畴,体现着与自身行为相关的因果思维。范畴“慧命”属于生命信仰的原则。动机领域的价值范畴,以正邪、净秽为代表,佛家更强调漏无漏、世出世。动机领域的行为范畴,都是意向动词和模态词,所表现的是意志,可必、要不,皆属此类。

通过上述分析,动机或思心所活动,有上行性动因驱动、下行性动因驱动、上行下行联合驱动三类。没有下行性驱动因素的身语意行为发动,如本能动作,还不算动机,亦非人性心理;由下行性动因驱动的行为,才算“有动机”;凡有范畴参与,或以范畴形式运作的动机,都是成熟度较高的动机。促进或改善动机的范畴行法的获得和巩固,是重要的修养途径。

有为无为,本是能动现象的哲学性概括,是前科学时代的术语,但适合于人性活动。在动机活动中,不仅对象内容有伦理性,其作为性自身也有价值属性,使能动性拥有人性意义与社会意义。有为之所以被批判,是由于激发、兴奋、表显过程中,不仅能动机能自身不稳定而常常产生躁扰散动,也常常引发爱憎、贪嫉等不善心所活动。如《长阿含经·第14经释提桓因问经》说:“但缘调戏为本,因调缘调,调为原首,从此有想,从想有欲,从欲有爱憎,从爱憎有贪嫌,以贪嫉等,使群生等共相伤害。”
在动机与心理活动的扰动性的关系中,佛家更重视动机活动在动因与其后报的关联中的地位,即在业因-业力-业果过程中,动机实为业力的加载机制。这是动机特别受到重视的现实性原因。《中阿含经·第15经思经》载佛陀讲:“若有故作业,我说彼必受其报,或现世受,或后世受。若不故作业,我说此不必受报。”因为只要有动机,就会牵动能动系统,在心理系统乃至整个身心系统中留下深刻的影响,点点滴滴,塑造出新的身心模式,成为业力,渗透到自己的身心行为和社会关系之中,招感相应的未来果报。

动因的后果,以动机为中介而实现;而动机具有增上放大、损减削弱、全取全舍等作用。动机增损取舍能力,不仅与理性的丰富度和水平有关,而且与心理能量的大小有直接关系。这就涉及到心理能量和能力问题。心理能量大,则增上心强,不论是精神强化还是自觉抑制,其强度都非常大,表现出很强的心理能力。如果其理性足以调制这种心理能量,就形成个性和能力;若其理性不足以调制心力,则可能成为破坏力量和精神疾病的内在因素。这里顺便延展到能力。能力不是单一的心理因素,而是多种心理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,其中最主要者取决于能动系统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水平。心理负荷量、决策决断力、意志力,是能力的核心要素,它们都是能动系统的功能。同时,能动性也是推动其他与能力相关因素的重要力量,如求知与知识水平,知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水平,分析水平与决策水平,目标分析与意志力的关系等,能动性都通过直接、间接的途径,对能力发挥着影响力。

(未完待续)



文|节选自

惟海法师 《五蕴心理学》



(图片源于网络)






附本节导图

作图者:佚名


佛家共学群21.png


天下禅讯
上一页 1 下一页
地址 :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森林公园内 联系人:客堂 座机 :023-72254653 移动电话 :19112844963 渝公网安备 50010202000931号 渝ICP备19016471号-1
公众号一
新浪微博
公众号二
公众号三